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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6期 在 抽检监测(省级专项) 2025年河南“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 孟州市百家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萝卜干(麻辣味)(酱腌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安赛蜜,日落黄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生产日期/批号 2025-09-21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孟市监不罚〔2026〕7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2.作出决定的单位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应为生产企业生产原因造成不合格,当事人购进时索取供货商资质及销售票据。 2.企业整改情况。 该公司收到检验报告后及时进行了产品召回,并积极整改,对公司内卫生进行打扫,对员工进行培训,加强进货渠道管理,把控质量关。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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