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6期 在2025年河南省第一季度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栗子园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天然苏打水”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耗氧量(以O₂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4-05-29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修市监处罚〔2025〕38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的规定。依法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40元;2、罚款50000元。 4.作出决定的单位 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该公司灌装管道清洗不彻底造成耗氧量超标。 2.企业整改情况 (1)认真排查产品生产情况;(2)召回该批产品,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发布召回公告,经电话回访,该批次天然苏打水已全部销售完毕;(3)查找问题原因,经初步排查,不合格原因为该公司灌装管道清洗不彻底造成的;(4)建立整改措施,全面清洗灌装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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