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草莓视频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广大市场主体: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建立健全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切实降低经营困难市场主体的维持成本,持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科起草了《草莓视频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市场主体对《草莓视频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建议于11月15日下午下班前发送到草莓视频
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邮箱:[email protected]。 草莓视频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docx
2022年11月9日 |